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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全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章时间:2014-12-20 文章点击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时召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省收听收看视频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动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事故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时整。14时50分入场完毕。

会议地点: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七楼720会议室(地址:省直机关纬二路综合办公楼七楼720会议室)。

各省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局)和己开通视频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设立分会场;未开通视频的县(市、区)请到所在地省辖市分会场参会。

三、与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

省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二)市、县分会场

各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公安及消防、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于12月5日10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书面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参会事宜,请各省辖市政府负责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于12月5日10时前将参加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名单书面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919826

电子邮箱:erchuzhangjie@163.com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