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委办〔201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平及市属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1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平顶山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5月16日
2018年鹰城广场“6.15”宣传位置分配示意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