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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落实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时间:2020-11-04 文章点击数:

社会公开稿

 

中共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落实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14日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意见专题反馈。按照反馈会议部署,根据《关于落实常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有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聚焦问题整改,抓好整改落实,在3个月的整改期限内完成了3个方面21项巡察反馈问题中11项的整改任务(还有10项问题正在推动落实中),现将反馈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把贯彻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动员部署。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7月13日,党委书记、局长亢根柱在班子会上专门对7月14日举行的巡察反馈会议做了安排部署。7月14日市委常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局党委高度重视,亢根柱同志随即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反馈意见,并对方案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落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专题部署,周密安排。7月20日,亢根柱同志再次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专题研究《中共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常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细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实践、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求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履行整改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事项,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期限,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全面自查,主动认账。按照局党委会的安排,各位局领导依照职责分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不回避、不漏项、不打折。同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梳理问题,细化措施,确保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明责定责。反馈会议召开后,我们迅速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亢根柱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5名同志为成员,负责对接市委巡察办,做好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改任务的跟踪督办、专项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局党委负全局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负总责。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统筹安排落实。总体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21项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局党委的统筹安排下,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二级单位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三)扎实有序推进,注重整改实效。一是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根据局党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并积极与市纪委一室和市巡察办查办督办室对接,及时上报整改进度情况,实行对账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意识形态、人事专项、党建、财务4个专项的责任领导也不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建立了周报告制度,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二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局党委树立“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精准发力。8月11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立即整改解决;针对共性问题集体研究,统筹加以解决;针对制度漏洞,实行标本兼治,推动源头治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的按计划推进和按要求完成。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一:与消防救援机构关系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8月16日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快提升综合应急能力的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其中关于与消防救援机构关系不顺畅的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提升计划》,我局提出了两点意见和建议:实现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属地管理;今年10月底前森林防火职能划转市应急管理局,并保障人员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围绕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8月下旬我局已与消防救援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对民办养老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联合督导检查,为9月初国务院专项督导打下了坚实基础。(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二:部分应急救援职能接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5月中旬,防汛抗旱机构和人员编制文件(平编〔2020〕26号)已下发。关于人员划转、工资结构变化、老依照管理等问题,我局正在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完成职能移交、人员划转任务。二关于森林防火救援职能划转工作,目前正按照豫编办2020182号文件精神与市委编办、市林业局沟通协商,已确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职责、人员整体从市林业部门划转至我局,近期将划转到位。这2项职能接收到位后,机构改革确定的我局新增加的职能将全部到位,今后如有新增加的职能,我局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确保及时交接,工作不断档。(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三:与个别县(市)区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衔接不畅

防震减灾职能转隶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分管领导已于8月下旬到叶县、舞钢市进行了职能转隶情况专题调研,并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应急局通报了有关情况,明确要求相关县、市尽快推进职能划转工作。二是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编制等部门加强督促相关县(市、区)做好防震减灾职能划转工作,逐步实现归口管理,确保市、县两级衔接通畅。(正在整改中)

煤矿安全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应急局与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我局建立了3个微信工作群,并确定联络人,进一步拓宽了工作联络渠道,提升了上传下达的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020年度煤矿监督检查计划,增加风险研判高风险煤矿监管频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等内容。三是每半年对县(区)政府煤矿监管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加强与县(市、区)煤矿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上下两级形成监管合力。(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四:应急管理预案体系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4月30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7月23日以平政202017号文发布实施。二是9月9日已对《平顶山市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等5个专项预案进行了专家评审,并于9月16日发布实施。三是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其他专项预案需要修订的都正在积极努力往前推进,修订完善后及时发布实施。下一步,在市级预案体系建立完善、强化应急演练的基础上,继续督促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完善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从而构建从上到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五:应急管理防控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8月上旬,市安委办陆续与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分别进行了“一对一”座谈,传达巡察意见,督促加快建设,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目标。二是8月7日在宝丰县召开了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提出下半年建设目标,并要求强化执法理念,以法促进建设。三是个别建设速度较慢的部门,目前正在与中介机构联系,通过有偿服务让中介机构帮助建设。四是市安委办约见了个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传达双重预防建设精神,督促其尽快开展建设工作。五是市安委办于9月11日召开了第6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联席会,对建设滞后的个别部门进行了点名通报,并将通报情况在《平顶山日报》上进行公开报道,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建立了市直部门、产业集聚区双重预防建设月报制度。另外,按照今年市安委办制定的建设方案,要求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全部完成体系建设,目前建设工作在积极推进中,健全的应急管理防控体系争取在年底前初步构建完成。(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六:应急物资储备缺乏长远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加强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督促其尽快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并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二是突出救灾帐篷和救灾被服的储备,确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的规格、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了2020年度生活类救灾物资购置计划,8月13日已发函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将立即按照程序进行采购。吸取教训,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规划及时购置物资,切实做2020年储备工作。三是我市“十四五”时期逐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包括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和规模等)已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结合今年新冠疫情,还拟定了平顶山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四是做好物资储备库(点)和储备物资统计基础工作,动态掌握全市各县区储备库(点)的分布和数据,跟进了解我市和各县区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五是已制定了《平顶山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待应急管理部、河南省应急厅物资储备规划下达后,即可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六是加强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处沟通、协调,确保遇有突发灾情时,争取上级救灾物资支援。(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七:“应急指挥平台”未建立

整改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工作。9月初,“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已经由市大数据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9月14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前可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我们已召开了2次经验交流会,正在督促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整改情况:市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会商制度》(平应急总指办〔2020〕3号),并于8月16日向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印发。各县(市、区)也已参照市级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会商制度。通过此项制度的建立,有效解决了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互联和共享传递问题,为应急指挥科学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保障。(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九: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统筹整合、有效利用着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安全生产救护大队为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投入近1000万元购置了应急救援车辆、无人机及水上救援装备,充实了应急救援装备,基本满足了当前应急救援任务的基本需要。二是组织各危化企业救援队伍实行轮流值班制、应急值守处置制度和应急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了常态化应急值守与救援响应机制,值守经费由财政支出,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组织人员对社会公益救援队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了社会公益救援力量的基本情况、主要装备、救援能力等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培育市永安应急救援队作为市级救援力量的补充,以此带动其他社会公益救援队伍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十:应急救援装备和专家库建设有差距

应急救援装备方面

整改情况:我局在5月中旬筹措了1000万元资金,为市安全生产救护大队购买了应急救援车辆、无人机及水上救援设备等,并邀请专业人员对队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扭转了该队因救援设备陈旧、训练水平低下而导致的救援能力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应急管理厅和市政府协调专项经费,继续购置实用性强的应急救援装备,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专家库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8月份印发了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关于组建专家库的通知2个文件,目前报名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年底前将建设完成我市的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今后,我们将每年根据掌握的专家综合考评、职称评定等情况对专家库进行适时调整,并提升专家有偿服务标准,从而提高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针对性,切实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服好务。(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十一:安全生产技能和资格考试工作跟进不及时

整改情况:今年1月,我局就着手按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的标准搬迁、重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但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全国培训考试停止,我市的考试中心建设工作也随即停止。今年3月份,我局与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谈妥,租用其办公楼近800平方米场地用于搬迁、重建考试中心。6月初全省统一培训考试恢复,我局考试中心也顺利通过省厅领导和专家的检查验收,没有影响到全市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考试中心搬迁完成后,我局拟增购部分高压、低压、焊工等模拟实操设备,9月18日完成了竞争性磋商谈判,目前设备购置按程序进行中。(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十二: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进展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省地震局汇报我市活断层探测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河南省地震学会为我们制作了《平顶山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建议书》。二是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活断层探测有关情况,争取尽快立项开展探测工作。三是详细向市发改委等单位联系咨询项目立项要求、所需材料、立项流程等情况,已完成了立项准备。四是我局先后3次向市政府发文请示尽快开展我市活断层探测项目。8月16日,我局再次起草《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快提升综合应急能力的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拨付城市活断层探测专项资金1461.8万元,尽快启动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目前,我市活断层探测准备工作已就绪,待市政府项目经费安排到位就可开展探测工作。(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十三:“一县一台”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7月中旬对我市4县2市“一县一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还有2个县、市未设立地震台,其它县(市)都已建成了地震台,并与省地震局台网中心联网运行。二是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向舞钢市、叶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一县一台建设的函,督促加快地震台建设工作。经了解,这2个县、市没有建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困难。为此,我们向省地震局反映了这两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请省地震局提供支持,相关工作正在协调推进中。(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十四:安全隐患仍有存量(烟花爆竹去库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联系外省有烟花爆竹购买意向的单位,协调烟花爆竹外销、转运等事宜,全市6个县(市)库存烟花爆竹已于4月30日(早于省定时间节点5月30日)全部清零。二是协调市财政划拨的补贴奖励资金也于7月中旬拨付至有关县(市、区)政府。三是8月底,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等单位,分为6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网点仓库“库存清零”进行再核查和“回头看”,再次确认所有库存已经清零。四是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其它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6月份以来已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十五:岗位有空缺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亢根柱就有关问题亲自向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目前正在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解决(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十六:对个别二级机构人事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党委也高度重视,经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协调,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十七: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7月下旬,局长办公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制度和规矩意识。二是巡察反馈后,局办公室迅速召集财务人员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今后需要局机关财务支出的所有达到大额资金标准(1万元以上)的报销事项,必须提前经过班子会研究同意,并由报销人员制作集体讨论纪录。报销时,财务人员制作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和大额资金支付申请单。目前,正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三是2019年12月底已修订完善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班子会专门进行了学习。从2020年1月1日严格执行以来,未出现违规情况,并将长期坚持。(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十八:机关存在无依据支出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在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三不支出”原则,即严格坚持无明文规定不支出、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无依据不支出、相关手续不齐全不支出,从而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针对无依据支出相关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我局党委已于今年7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举一反三,今后对于无明确文件依据的概不支出。(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十九: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于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付款等往来科目的明细做出认真梳理,把各个款项分门别类进行汇总,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形成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加以解决。二是我们多次组织有关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专题安排,确保全力做好追缴和清理工作。三是9月中旬,我局已聘请中介机构(平顶山市金豫会计事务所)对局属二级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目前正在等待审计结果,并计划依据审计结果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账目管理工作,严禁出现借账、挂账情况,并加强对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正在整改中)

反馈问题二十: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

选人用人工作政治站位不高

一是学习贯彻新时期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编制了组织人事法规政策学习资料汇编,发放给局县处级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强化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审核把关作用。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努力解决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恢复了“应急大课堂”,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含有选人用人等有关内容,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利用河南省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三会一课”等平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法律法规。五是在今后各类线上和线下学习中,将陆续列入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深化学习贯彻落实的本领。六是把学习贯彻新时期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党委中心组多次组织人事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二是党组履行选人用人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了选人用人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局党委班子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工作。三是起草了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委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四是充分利用应急大课堂学习平台,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强化干部担当作为。五是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法规,提高领导班子关于人事政策法规相关规定的理解,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确保选拔和任用干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六是结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完善监督和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和透明度。(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侧》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特别是关于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等规定,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强化局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认真执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审核把关作用。二是8月中旬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努力解决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起草了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事项,强化局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的执行。(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适应新时代要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补充新鲜血液。二是积极向组织和人社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根据单位空编情况进行分步骤招录和招聘,逐步解决机关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问题。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正在整改中)

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制度不严格

 一是选拔作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编制了组织人事法规政策学习资料汇编,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委班子政治站位以及对新时代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理解,充分发挥局党委班子集体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学习中进一步深化对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和规定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规范和提升选人用人规章制度的意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特别是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党员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三是人事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干部选拔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提升工作程序性和透明度,反向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二是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报告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再次学习《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干部任用条例》等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在今后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步骤和要求开展工作,尤其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报告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我单位的领导干部人事工作回避制度。三是起草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事项,强化局党委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作用。(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三是落实公示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严格干部选拔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单位人事工作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公示制度进行公示。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公示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一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二是完善相关人员的借调手续,根据局机关空编情况及时招录,及时补充机关人员,待机关人员补充到位后,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三是9月中旬我局已安排聘请平顶山市金豫会计事务所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在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对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函询和谈话工作,提升日常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力度。(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二是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事档案整理、保管、归档等制度。二是对全局人事档案进行再清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完善了部分档案材料。四是对全局所有人员开展了学历认证工作五是对部分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④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违规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局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是“老依照管理”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是依照公务员单位进行管理,单位职位设置按照领导和非领导设置,目前市委组织部正在协调“老依照”单位归口管理问题,等政策出台后我们将按规定立即对职务配备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市防震减灾中心设置副科级干部1名,是市科技局遗留问题,已对档案进行重新审核。三是市地震台于2019年5月由市科技局转隶到我局,该单位1名同志的非领导职务是历史遗留问题,免职手续已报市委组织部,待批复中。(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二是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问题涉及市防震减灾中心一名同志,目前,对该同志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认定,本人已签署专审和审核意见。(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二十一: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工作有差距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整体不够系统和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恢复了“应急大课堂”,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其中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学习内容。二是截止目前(9月28日)应急大课堂已组织了4次学习,其中9月14日集中观看国家安全教育短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意识形态领域典型案例,发放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材料。三是在今后各类线上和线下学习中,将陆续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和细致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学思渐悟的能力。四是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资料汇编,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五是对学习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压实学习责任,提升学习自觉性,督促检验学习效果。(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应急党202040号),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细化党委(整体)、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二是制定印发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应急党202041号),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表,列出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有计划、有步聚推进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讨论,对下一阶段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四是多次组织召开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扩大)会议,听取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意识形态工作阵地队伍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应急党〔2020〕40号),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把党性觉悟强、理论水平高、工作积极主动的同志调整到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队伍建设。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政策理论学习、执法培训、知识测试等方式,以及恢复“应急大课堂”,切实筑牢思想意识形态阵地。目前,通过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8次应急大课堂学习,购置红色书籍,及时对局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中不当言论进行批评教育等方式,有力地筑牢了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硬件建设,计划投入资金对局网络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处置、正确引导舆情。(已整改到位,将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涉及人事、编制、资金及工作机制等方面的10项问题,我局受职责所限无法独立完成,为此,已于8月16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快提升综合应急能力的报告》。9月下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经审签,相关问题正在推动解决中,具体进展情况将及时上报。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组巡察成果,举一反三,综合整治,确保切实取得实效。

(一)压实责任,对账销号。认真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所属二级单位的整改责任,以刀尖向内的姿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向问题开刀,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持续执行周报告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真改实改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加强督导,推动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持续工作,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日常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特别是针对三个月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用党的建设新加强、应急管理新成效来检验整改落实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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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