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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时间:2023-03-27 文章点击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目标要求,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了一次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的调整。多次召开会议,开展学习,部署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二、多措并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成立了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把示范创建工作及职责分解到各个科室、部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根据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方案》,科学确定目标任务,详细制定了实施步骤,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坚决在市方案规定的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基础上,拔高标准、时限前移,确保局创建活动工作标准符合市委要求,工作进度不拖全市后腿。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增强便民服务意识。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服,窗口台面标明个人岗位身份的座牌,将所有审批服务的办事指南、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岗位职责和监督咨询电话等摆放在咨询台处显著位置,并及时进行更新。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在保证办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精简要件,确保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最快期限内办结。目前,90项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时限2616天,承诺时限364天,办结时间压缩比为86.08%;67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时限2226天,承诺时限316天,办结时间压缩比为85.8%,达到上级要求。

四、突出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凡是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法制审核、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汇编《局党委会议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决策咨询研究管理,为用制度管人管事提供支撑。同时,落实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督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编制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规范执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工作组织,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凡涉及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关闭及对违法主体的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处罚项目,均能做到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前先经过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集体审查。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规章制度,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对企业多指导、多服务、多督促,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监管效能。按照“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全程音像记录和法律审核制度。同时,严格执行省应急厅印发的《<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凡是本省有具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一律使用本省的裁量标准;国家、省没有出台裁量标准的,科学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条款执行。在办理的每起行政执法案件裁量标准上做到严格标准、同案同罚。

六、严格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水平与能力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应急系统案卷评查活动,并将评审结果以红头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反馈,以便有效地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梳理应急管理部门公信力和良好的执法形象。2022年12月6日-12月1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首次采用了网上案卷评查形式,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各类问题99条,并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将案卷评查通报及问题反馈至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系统内法治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七、强化监督制约,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落实

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坚持执法与审核相分离制度,坚持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在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执法着装规范,每年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执法人员资格取得、注销考试安排,积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执法证年审工作,确保在岗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坚持执法着装规范,严格按照省统一执法着装规范要求,督促和监督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穿戴执法服装,明确执法身份,采用文明执法用语,推进文明执法。同时,大力坚持信访核实,健全信访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根据“实地核实、限期处置、后期跟进”的要求,及时发现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我局坚持严肃、认真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八、落实学法用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

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压实各级责任,调整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制定局《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借助支部“三会一课”、业务学习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要求并督导全体干部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借助各类普法宣传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借助“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6·16”宣传日咨询日、10月28日行政相对人普法宣传,“11·9”消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行政服务对象“尊法、守法学法、法”。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性开展、打造示范典型还存在一定差距;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落实还不够深、不够细,部分法治业务培训未能及时有效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为契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更高台阶,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贡献力量。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