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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文章时间:2019-02-21 文章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河南落地生根,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和省纪委、市委有关要求,平顶山市纪委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我单位按照平顶山市纪委《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纪发〔2018〕13号)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努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各级党委、纪委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对中央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三类突出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27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深化)进行。

    自查自纠重点: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   

四、监督举报方式

平顶山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如存在上述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或致函电子信箱;举报信件请邮寄至平顶山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室(收)。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室将对举报件及举报人严格进行保密。

联系电话: 0375—2633106 

电子邮箱:hnpdsjcs@163.com

邮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1号平顶山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室(收)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