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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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3941
信件名称: 隐瞒工伤事故不报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6-24
信件内容: 2020年10月12日举报人经人介绍入职被举报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处从事矿井巷修工作,被举报人淮北市平远软岩支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负责日常带队,二被举报人均为对举报人进行岗前培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1月4日19时许,举报人在主井下去1500米主斜二部皮带300处作业面作业过程中被矿井顶部岩石落渣砸伤右腿,升井后被举报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派车将举报人送往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举报人右小腿皮肤撕脱伤皮肤坏死、右胫骨远端骨折、右腓骨骨折,伤情非常严重,在举报人仅仅住院38天伤情尚未痊愈的情况下,二被举报人不再支付医疗费,举报人被迫出院。 事故发生后二被举报人对事故应当及时上报安监部门,据举报人掌握的情况,在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有王新军、王战伟、李进生等10多人发生工伤事故,但是均未向安监部门上报,情形非常恶劣。希望贵局对举报事项尽快落实处理,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1-06-30
回复内容: 我局已与举报人沟通并答复,根据当事人出(医)院后矿方没有及时发给其工资和说善后医疗补偿事宜的意见,我局将尽快与矿方沟通,并了解相关情况,并告知举报人:1、可做伤残工伤鉴定,若属于重伤事故,当地政府启动事故调查程序。2、可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立案处理,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