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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0】16号
文章时间:2020-12-28 文章点击数:

经审查,河南中石化鑫通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服务区第一加油站、河南中石化鑫通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服务区第二加油站等18家单位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准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加油站公示台账

加油站公示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