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郏县万花山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高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鲁山经营部石人山服务区南加油站等8家单位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准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公示9号
行政许可公示9号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