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舞钢市庙街乡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准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公示16号
行政许可公示16号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