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宝丰县深洋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三十加油站等5家单位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准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公示24号
行政许可公示24号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