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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情况报告
文章时间:2021-12-23 文章点击数:

2021年9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专题反馈,反馈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力求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改提高“以点带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6项问题,其中,5项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1项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应急环境不够优化

(一)对自然灾害突发因素的排查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编制了地震灾害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委托河南省地震局工勘院为我市重新编制了《平顶山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建议书》(简称“建议书”),先后召开了3次地震灾害风险排查工作推进会和2次业务培训会,相关基础资料收集正在开展。二是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我局已于9月7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在我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活断层探测工作的请示》(简称“请示”)。根据《建议书》我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实施时间为三年,第一年完成初查与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第二年完成探测区地震构造图与目标区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等工作,第三年完成全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数据库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三是待市政府批复同意、财政资金到位后,我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项目将立即开展,三年内完成。目前,此项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应急处置能力不够强

1.救援队伍力量薄弱方面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安全生产救护大队现更名为平顶山市应急救援大队(简称“市应急救援大队”),为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现有队员有计划地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平时的实操训练,每个队员都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装备的操作技能,既能熟练使用和保养,又能熟悉装备性能并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各种装备处于应急状态,提高了全队的战斗力。二是我局多次向市领导和市有关单位反映市应急救援大队年龄老化问题,后经上级同意给了3个救援队员名额,由市劳动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专业技能、年轻的技术人才充实到市应急救援大队。目前,招聘工作已进入面试程序,人员很快会得到充实。三是我局多次向市有关领导反映市应急救援大队的供给问题,经中共平顶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应急救援大队经费由市财政部门参照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供给形式,拨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财政供给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这充分调动了大队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指定专人对现有应急装备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各种应急装备发挥最高效能,以满足多灾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实际需要。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更新配置了一些新的应急救援装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此项问题已整改。

2.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方面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为了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管理,确保市级救灾物资高效调运,保障自然灾害救助急需,制定了《平顶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为做好市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制定了《平顶山市市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会商制度(试行)》(平应急202175号),明确规定了会商组成部门及职责、会商内容、会商组织形式及实施等内容,切实加强了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同时,以市应急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主要会商部门,建立救灾物资资源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解决市级救灾物资在采购、储存、验收、调拨使用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研判重要时期救灾物资保障形势,解决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快速保障措施,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三是根据《平顶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平应总指办20206号),以启动四级响应、救助转移安置人口15000人为标准,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级储备指导目录》(豫应急202143号),拟定了我市2021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已于9月17日函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计划组织实施。四是对我市救灾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推动救灾物资供应保障高效安全可控,切实提高我市救灾应急能力,真正实现关键时刻找得到、调得出、用得上。此项问题已整改。

二、安全生产环境有差距

(一)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力度不够大

整改结果:已基本整改。

整改情况:今年9月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的通知》,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既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三覆盖”建设方案,尽快完成建设工作目标。当前我市双重预控体系建设情况如下:一是市直部门。22个部门(有建设任务18个)。涉及行业:(1)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民爆、交通、冶金等高危行业中,除长停和基建企业外,基本全部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目标。高危行业企业完成率达100%。(2)工贸企业:冶金、建材、纺织、机械、轻工、商贸企业共653家已完成建设,完成率达100%;(3)其他行业:除教育行业因上级部门未明确规模学校标准,市教育主管部门把整建制学校都列入了规模以上学校,纳入建设范畴,如此需建设单位数较多,故要全部完成建设目标目前还有一定差距外,其他行业均已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既定建设目标。二是产业集聚区。全市8个产业集聚区(5个化工园区),共321家企业,完成数量317家,完成率达99%,基本完成建设目标。综上,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

(二)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效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基本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总体平稳。9月份,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平顶山市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开展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10月份以来,根据市安委会领导的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明确监管职责,量化考核标准,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二是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中秋国庆假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时段,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日调度制度,要求12个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每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各类生产安生事故发生。11月以来,我市共检查企业11024家,发现隐患6776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对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及时下发提醒函,督促其加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易发多发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共计9份,提醒有关部门抓牢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此项问题已基本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项目审批工作机制不完善

(一)线下办理渠道受限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初衷本来是为了贯彻“放管服”改革和省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实现政务审批事项“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和办事群众“零见面、不跑腿”。但现实中对部分计算机使用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考虑不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事的难度。针对此,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购置高拍仪,协助不会“网上办”的群众完成事项网上办理。同时,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态度,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及时回应反馈意见;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业务指导服务。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清理涉及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必须提供但政府网站可以检索核实和本单位产生的证明材料,一律纳入“群众承诺有、我们去核实”的范围,减少市场主体办事需提供的材料数量,切实提高便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群众满意度。此项问题已整改。

(二)在推行“办理承诺制”方面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情况:经了解,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市大数据局的统一要求下,已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公示了办理条件、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但可能由于公示渠道单一的原因,部分市场主体未能及时查看了解。针对此,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拓宽公示渠道。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公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内容的基础上,将相关内容在我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上进行再公示,同时再印制一批纸质版的“办事指南”和海报摆放在政府服务大厅窗口的醒目位置,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看了解。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在活动宣传点发放政务服务相关的宣传页,并设立咨询台。同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组织开展好座谈交流,宣传最新的政务服务有关政策,了解并收集在企业开办、惠企政策兑现等“办政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积极整改。此项问题已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2633036

邮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1号——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

电子邮箱:pdssyjjjgdw@163.com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