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至3日,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聘请7名煤矿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十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出具了复工复产验收意见。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平煤股份十二矿对验收提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整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4月19日,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以平应急〔2025〕38号予以批复,同意平煤股份十二矿复工复产。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