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的建议
舞钢代表团 刘全州
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在政府引导下逐步发展,目前已有小麦、烟叶、玉米、能繁母猪和奶牛等险种。在农业保险的推进过程中,各级政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保险赔付率低、农户参保意识较弱、保险产品设计缺陷、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很大程度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产品设计保障不足。保险产品覆盖面不广,农业参保数量仅占农业人口的40%左右。保险产品设计赔付率极低,现有险种多为“保成本”模式,保障金额低于实际生产投入,这种保障水平与农户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发挥。整体上保险产品创新不足,难以满足多样化农业生产需求,特别是在特色农产品、经济作物、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开发不足,无法全面覆盖农业生产风险。
二是理赔流程服务低效。查勘定损环节存在明显滞后,理赔流程定损不及时、受损情况评定存在争议,理赔结果不透明,农户难以了解理赔依据和计算过程。平均赔付和协议赔付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了分户理赔原则,特别是遇到严重灾害天气,赔付周期过长,造成群众满意率低。投诉渠道不畅,农户对投诉渠道和流程了解不足,导致维权困难,进一步降低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信任度。
三是理赔监管存在漏洞。在农业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存自己赔付,定损、赔付的裁量权都在保险公司一方,参保方基本没有话语权,定损赔付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难免存在“人情赔”“虚假赔”“平均赔付”等乱象,没有引入第三方专业定损机构参与,损失核定标准不统一,赔付公平性受得不到保障。
二、工作建议
一是有效加快理赔时效。提高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好职能部门和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职责分工,同时强化农业保险资金预算管理,规范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面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联动发力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督促指导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及时启动大灾应急预案,成立工作小组,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手续,快速理赔,同时加强保险市场监管,规范承保理赔行为,杜绝“人情赔”“虚假赔”等现象,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农户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保险理念,提升主动投保意识。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村级宣传栏、农民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内容、投保流程、理赔标准和补贴政策,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解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保险技术创新和数字化应用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在数据资源利用方面,应完善农业保险数据收集与管理,分类整合气象数据、气象灾害与农业受灾数据、农业市场行业数据和农户信息等数据资源,培育动态农业保险公共数据库建设。同时推进农业保险数据的标准化制定,分类别制定气象数据、农业信息数据、农户数据和保险数据的数据格式、数据编码和准入标准,确保农业保险数据跨部门间的接入和共享使用。打造金融机构、农业保险公司和科技公司联动的服务模式,深化金融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的深度融合,以农业数据纳入生产要素市场配置化为着力点,推进农业数据与农业保险、信贷和期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催生农业保险风险管理新形态。
总之,农业保险工作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保险机构、农户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推进。通过政策优化、技术创新和服务提升,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农户参保积极性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益、稳定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平顶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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