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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力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建议号
第20号
建议人
王小红
标题
关于提升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力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提升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力度的建议

叶县代表团    王小红

 

一、问题现状

近年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频发(旱、涝、风、雪),农业损失呈上升趋势,传统农业抗风险能力弱,小农户面临“因灾返贫”风险。但现有保险覆盖不足,一是保险产品单一,多以“成本保险”为主,保障水平低(仅覆盖种子、化肥等直接成本); 二是赔付标准模糊,定损周期长,农户心里不踏实;三是财政补贴力度有限,商业保险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

二、具体建议

1.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从保种子化肥延伸至土地租金、市场价格、人工成本等保全链条支出,提升保障水平;

2.对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特色农产品实行分类补贴,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将冻害、发霉、生芽等损失纳入承保范围,明确理赔标准;

3.对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农户提高补贴比例,降低缴纳保费门槛,增加参保率,良性循环;

4.政府加强灾害补助力度,建立“政府应急+保险公司+农户”共保机制,分散风险,最终受益农户;

5.使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测绘技术,或委托当地乡镇农业部门协助查勘定损,实现快速定损;

6.简化理赔流程,减少繁琐手续,缩短理赔周期;

7.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村干部普及保险知识,利用微信群、大广播等渠道提高参保意识,支持村集体统一代办参保。

三、预期效果

农户稳定收入预期,增强生产积极性;政府减少灾后财政支出,提高社会治理效率。

以上建议,请予审议。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办理结果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号提案的答复函

 

财政局:

我局收到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王小红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力度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我作为协办单位,现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开展多部门研判,引导公众主动避险。联合市气象、自然资源、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对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引导市民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强化部门联动,及时传递气象信息。进一步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协作,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各类气象信息,确保信息传递高效直达。聚焦灾害天气,精准发布风险提示。针对降雨、大风、大雾、低温雨雪等各类气象灾害,编制并发布《风险监测信息》,定向提醒各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同时,围绕春节、五一等重要假期,提前开展灾害风险预警预测,细化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有效减少因灾害天气引发的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守护群众平安过节。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贵局沟通协作,着力整合农业受灾数据,积极推动动态农业保险公共数据库建设,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为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