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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中试项目管理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6-08-20 来源: 浏览次数:
提案号
第 136号
提案者
张峰
标题
关于加强化工中试项目管理的提案
提案内容

化工行业是我市传统优势行业之一。横向比,我市化工在全省占重要地位。河南省化工行业门类齐全,已经形成平顶山尼龙化工、洛阳高端石化2个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安阳、新乡、平顶山、济源4个煤化工基地,平顶山、漯河、焦作、济源4个盐化工基地,以及濮阳新型化工基地。我市是唯一在石化、煤化、盐化三大领域全部具备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省辖市。纵向看,化工行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尼龙科技、尼龙化工、平美盐化等龙头企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影响地位,化工行业总量占全部工业的18%以上。全部41个工业大类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是仅次于煤炭开采的第二大行业。      中试作为连接科研与产业之间的重要桥梁,是科研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的必由之路,尤其是对化工行业而言,中试是验证技术工艺可靠性、获取关键参数和评估报告,最终产业放大的关键一步。但长期以来中试项目管理不够清晰,合规性处于模糊状态。      从实践来看,不少地方化工中试项目长期管理缺位,或者简单把化工中试项目等同于产业项目管理,从而带来不少问题:一方面,不开展中试安全生产难以保障。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小试、中试,到产业化,每两个阶段之间产能放大倍数通常控制在10倍以内,以验证技术工艺成熟度,发现解决潜在问题。过去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在内的大量事故反复证明,未经中试验证直接产业化是相当危险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将化工中试项目等同于产业项目管理是不科学的。化工中试项目因规模所限,大多数投资不到500万元,甚至达不到项目备案门槛,因而无法像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样,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一是鼓励支持化工中试基地建设。建议市政府支持相关县(市、区)对照《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等国家、省有关要求,配套建设中试基地,开展中试验证工作。鉴于中试项目介于科研与产业之间,具有一定公共属性,建议市属平台公司可以适当参股,或者灵活利用各类产业基金支持中试基地建设,减轻社会投资负担。同时,进一步完善建立灵活包容的考核机制,重点评价项目孵化成功率、成果转化率、企业成长性等指标,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氛围,不断推动中试基地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二是加强中试基地建设指导服务。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明确各部门针对中试基地的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项目报备、建设运营、熟化退出等各阶段的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中试熟化公共服务能力,确保中试项目安全平稳运行。加快打造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快速通道,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试平台,确保优质项目优先在本地落地,避免创新成果外流。      三是明确化工项目中试管理机制。建议借鉴兰州新区等地区整体环评+分类备案的成熟经验,进一步优化化工中试项目准入与监管服务。由中试基地运营公司牵头,统一办理整体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手续,明确管控标准。对中试项目采取有别于产业化项目的管理模式,简化项目环评、安评备案材料,建立一项目一预案的安全监管机制,保障中试项目正常落地的同时,守牢安全环保底线。      四是前瞻性谋划布局建设中试产业园。目前,我市化工行业拥有1家高性能尼龙纤维省中试基地和2家企业主导的中试基地(叶县北大中试基地和尼龙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为尼龙新材料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了重要载体。从长远看,建议借鉴江苏泰兴等地先进经验,整合相关平台资源,谋划布局建设尼龙材料中试产业园,为入驻项目提供研发载体、公辅设施、安全环保、分析检测、金融资金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打造开放协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加速我市尼龙新材料等化工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无缝衔接、深度融合。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
办理结果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

 

 

张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化工中试项目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和中试项目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明确管理办法和监管职责

随着科创试验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我市各类化工中试项目持续增多但目前该领域监管体系与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一是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未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部分环节出现监管缺位;二是专项政策与标准缺失,针对中试项目试验工艺等高风险环节,尚无对应的安全准入规则、现场管控要求及执法依据,基层监管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借鉴江苏、山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化工产业发展实际,推动出台我市相关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界定中试项目的定义、范围和分类标准;二是规范中试项目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运营要求;三是明确中试项目从立项、建设、运行到退出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四是细化中试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办法中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条款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加强协调联动,贡献应急力量

化工中试项目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项目备案、安全评价、环境评估等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失管漏管。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对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同时确保监管不留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安全技术支撑。我局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搭建沟通桥梁,为中试项目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化工中试项目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化工中试项目安全监管制度的健全完善,为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